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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拟出新法“净化” 生物燃料业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作者:中国生物能源网 转载发布时间:1970-08-22 人气:0

  由于为提取清洁的生物燃料而大规模砍伐植物反而可能损害环境,欧盟委员会23日审议一项关于车用生物燃料的立法建议。该立法建议要求禁止欧盟企业进口以上述破坏性手段生产的车用生物燃料。

  该立法建议一旦通过,东南亚的棕榈油生产企业将受很大影响,美国的生物燃料出口商也可能遭遇惩罚性关税。

  暗助欧盟菜籽油产业

  此项立法建议的内容包括:从国外进口的生物燃料必须标明是否对环境的影响利大于弊;禁止进口用在森林、湿地或草地获得的原料提取的生物燃料。

  有环保组织称,东南亚的棕榈林遭遇砍伐,所增加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球每年排放量的比例高达8%。

  欧盟官员补充说,这项立法建议一旦获得通过,还将迫使那些所谓的绿色能源公司证明其生产和使用的燃料,相对于传统燃料的生产和使用,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至少35%。

  这项新规定将有利于欧盟发展其最大的生物燃料产业??菜籽油。据美国农业部预计,2008年欧盟27国的生物燃料产量将增至1240万吨。

  研究表明,生产和使用菜籽油燃料,相对于生产和使用汽油等化石燃料,能削减温室气体排放量约37%,而玉米乙醇只能减少22%。因此,今后美国产乙醇对欧盟的出口也可能受影响。目前,美国乙醇还没有出口到欧洲。

  东南亚公司受冲击

  在生物燃料及其原料方面,除了油菜籽,欧盟还进口来自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棕榈油,来自拉丁美洲的大豆,以及主要来自巴西的乙醇。

  在通过油棕榈提取生物燃料的印尼公司中,总部设在新加坡的丰益国际有限公司(Wilmar)在苏门答腊岛开了一家生物燃料提炼厂。该公司说,预计其对欧洲的出口将首当其冲受到影响。

  马来西亚、印尼已表示将密切关注事态发展。马来西亚棕榈油局(MPOC)敦促欧盟权衡此事,再出台新法。MPOC方面表示,欧盟的措施不应对棕榈油产业构成贸易壁垒,而应遵守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

  但种植园建立于2003年前的亚洲公司可望得到欧盟新法的豁免。在马来西亚设有生物炼油厂,并在澳大利亚上市的Mission生物燃料有限公司表示,新法似乎不会影响其对欧盟的出口,因为其从马来西亚收购的所有油棕榈都产于2003年前建立的种植园。

  2003年,欧盟开始鼓励发展生物燃料,以税收优惠鼓励石油公司购买生物燃料,然后混合以一定的化石燃料出售,逐步诱导消费者使用生物燃油。但事实上,生物燃料掺杂入化石燃料的上限是5%,而且生物燃料的价格目前仍然是化石燃料的几乎两倍。

  2020年生物燃料

  占燃油用量一成

  欧盟此次会议还将制定具体的可再生能源使用目标。但这些法规还需要得到欧洲议会和欧盟各国政府的支持。

  据了解,欧盟制定的节能战略目标是:到2020年,相对于1990年水平,至少减排温室气体20%,通过提高能效实现节能20%,实现生物燃料占全部燃油用量10%的约束性目标,实现可再生能源占全部能源消耗量20%的约束性目标。

  此外,欧盟官员透露,如果美国不取消对一些生物燃料出口商的减税退税优惠,欧盟将对自美国进口的生物燃料征收惩罚性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