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木薯能源产业的建议

来源:中国生物能源网作者:蒲公英发布时间:2008-09-24 人气:0

 

    1.处理好确保粮食安全与发展能源作物的关系,不能因为开发种植木薯,破坏或减少基本农田。因地制宜,大力开发荒山荒坡种植木薯,坚持不与粮争地。
    2.完善能源政策,创新能源体制和机制,加强宏观指导,实现优势区域和合理布局,突出对燃料乙醇种植基地和加工厂的扶持,使加工规模与原料产量相适应,注意平衡和抑制一哄而起的重复、无序和恶性竞争,规范行业自律,通过强制手段,结合引导兼并联合等途径,关停并转散小的污染企业,组建龙头集团企业,建立集约化、规模化和产业化的种植和加工基地,努力降低能耗和料耗,提高工效和经济效益,既控制环境污染,又能做大做强木薯能源产业。
    3.处理好立足市场与政府支持的关系,建立成本分摊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在木薯能源产业未成熟前,可由政府财政补贴支持,或由全体消费者付税承担,或适当免税等措施,扶持其发展,主要是木薯种植业的良种、肥料和农机等补贴,另外,木薯酒精要获得与玉米燃料酒精同等的补贴待遇。要加强种植和加工等方面的研发,加大投入,鼓励技术进步,通过整合资源,集中攻关,破除技术“瓶颈”,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当产业成熟时,政府退出,相关企业按市场规律独立运行。
    4.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863计划和农业转化基金等重点支持,研究解决产业化中的关键技术,主要是加快研究选育高产高淀粉和广适性强的酒精加工型木薯品种,高效酒精转化技术、产品质量标准、废水废渣的环保达标技术等,杜绝生产诸环节的污染,提高薯、茎、叶的综合利用程度,倡导发展循环经济。
    5.建议成立全国木薯行业协会(联盟),下设种植业和酒精业等分会,统筹协调全国的木薯(能源)产业,在总结现有优秀推广模式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参与式”、“公司  +科技  +  农民”、“公司  +  协会  +  基地”、“公司  +  基地  +  农民”等推广形式,完善种植业的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完善标准化种植技术,从而加快推广木薯良种、良种快繁、抗逆(瘠、旱、风、寒)栽培及丰产栽培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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